
。隨之而來的一個問題也被頻繁提及:是否意味著球員譯名應當完全以發音為唯一標準?
答案是否定的。今天,我們不妨從一個大家都很熟悉的名字說起——John。
在中文語境中,John幾乎被不假思索地譯為「約翰」。這個譯法如此牢固,以至于很少有人再去追問,為什么一定是“約翰”?它從何而來,又是如何一步步成為中文世界的共識?
John從哪里來?
John的源頭并不在英語本身,而可以一直追溯到希伯來語Yohanan,原意是“上帝的恩典”。

這個名字經由希臘語Ioannes、拉丁語Johannes,進入歐洲各主要語言體系,并在不同語境中演化出各自的變體:
英語:John(約翰)
法語:Jean(讓)
德語:Johann(約翰)
西班牙語:Juan(胡安)
意大利語:Giovanni(喬瓦尼)
俄語:Ivan(伊凡/伊萬)
這些名字看似不同,本質上都指向同一個源頭。
為什么中文翻譯成「約翰」?
「約翰」這一譯名并非隨意的音譯選擇,而是一塊跨越國界與世紀的“語言化石”。
在歐洲宗教傳統中,這個名字長期被固定為拉丁語Johannes,并在各主要語言中形成穩定變體。在16世紀德語版《圣經》中,馬丁·路德(Martin Luther)將John寫作Johann,其發音(/?jo?han/)在音節結構和聽感上,與中文「約翰」具有高度對應性,這也使其成為這一命名體系中極具代表性的形式之一。

明清時期,隨著基督教傳入中國,傳教士對《圣經》進行系統性漢譯,當時的翻譯者為了保持宗教文獻的權威性和連貫性,選擇了“約翰”這個譯名,“施洗者約翰(John the Baptist)”、“使徒約翰(John the Apostle)”等核心人物的譯名被正式確立,并迅速固化下來。
從這個意義上說,「約翰」并非追求發音一致性的“最優解”,而是在宗教傳播與歷史使用的共同作用下,被不斷確認并最終固定下來的結果。

從John到Johnson:姓氏的延伸邏輯
理解了John,也就更容易理解Johnson。
Johnson是一個典型的英語父系姓氏,字面意思是:John’s son(約翰的兒子)。
因此在中文語境中,它自然被譯為「約翰遜」,而不是重新拆解音節另起爐灶。這種翻譯方式強調的是語源關系的繼承,而非純粹的發音對應。
類似的還有:
Jackson(Jack的兒子)
Wilson(Will的兒子)
Robertson(Robert的兒子)
在體育語境中,這套翻譯邏輯同樣延續了下來,NBA中有很多John和Johnson,比如我們熟知的約翰·沃爾(John Wall)、約翰·科林斯(John Collins)、魔術師·約翰遜(Magic Johnson)、凱爾登·約翰遜(Keldon Johnson)、喬·約翰遜(Joe Johnson)等。這里的關鍵并不在于“John / Johnson是否最貼近原音”,而在于中文語境已經為它們預留了固定位置。

John 是“不需要再被糾正的名字”
盡管在現代英語口語中,John(/d??n/)的實際發音更接近“強”或者“囧”,但基于宗教文本的權威性與長期使用所形成的慣性,「約翰」早已脫離單純的語言學翻譯,成為中文語境中事實上的標準稱呼。
所以在中文語境里,「約翰」不是“最接近原音的選擇”,而是一個已經完成歷史使命的譯名,它不需要被改寫,也幾乎不可能被替代。
翻譯不僅僅是聲音的轉換,更是歷史、宗教和文化遷移的記錄。“約翰”這個名字就像一塊化石,記錄了西方文化和《圣經》從希伯來語到德語,再到中文的漫長旅程。
基于球員譯名在使用中的變化情況,我們將逐步完善并統一體育播報的譯名參考標準,也歡迎吧友提供意見和建議。
在具體執行中,我們遵循“名從主人”的基本原則,當球員本人或官方渠道對中文譯名有明確、穩定的依據時,將優先予以尊重;若不存在明確依據,則綜合考量譯名是否已形成高度穩定的公共使用共識。
在上述情況均不成立時,將以原語發音為核心,結合音節結構與漢語語音系統進行標準音譯,并在必要時進行有限度的使用層面校驗。
譯名不是唯一正確答案,而是在尊重個人、延續記憶與降低傳播成本之間,形成的階段性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