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體育播報1月20日宣 隊報報道,米歇爾·普拉蒂尼因被誹謗提起訴訟,反擊“200萬瑞士法郎”案。
據我們了解,米歇爾·普拉蒂尼于11月底在巴黎司法法院提起的公共誹謗訴訟,并附帶民事訴訟請求,已在12月19日被受理。這次反擊是在去年他最終在“200萬瑞士法郎”案中被判無罪后進行的。
法律途徑似乎為米歇爾·普拉蒂尼提供了一個“復仇”的機會,此前他在初審(2022年7月)和上訴(2025年3月)中兩次被判無罪,這起案件被稱為“200萬瑞士法郎”案,與FIFA門丑聞有關。這位前歐足聯主席(現年70歲),曾因涉嫌欺詐而被起訴,但在去年8月底瑞士檢察院放棄向瑞士最高司法機關洛桑聯邦法院提出最終上訴后,他在這個案件中被最終判無罪。這一漫長的司法程序始于2015年。
回顧此案,其核心是2011年初,在時任國際足聯主席塞普·布拉特的同意下,普拉蒂尼收到了一筆200萬瑞士法郎(當時約合180萬歐元)的款項,作為他在1998年至2002年間擔任布拉特技術顧問的工作報酬。而普拉蒂尼的律師們于11月28日在巴黎司法法院提起的“公共誹謗”訴訟,涉及四個人,包括前國際足聯成員,他們在公開場合對這一案件發表了言論。
普拉蒂尼的瑞士律師多米尼克·內倫在8月份警告說:“在刑事程序失敗后,辯護方將分析可以采取哪些法律手段來對抗那些負責此程序的人。”
普拉蒂尼的法國律師巴希爾·阿德和納吉瓦·埃爾·海特在提交訴狀時依據了1881年《新聞自由法》第65-2條,該條款在最終無罪判決后重新開啟了為期三個月的誹謗訴訟時效。根據我們的信息,首席預審法官已于12月19日向律師們發送了確認訴狀已提交并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的命令。現在,該訴狀的受理取決于一項保全令(保全金保證在民事訴訟請求被認定為濫用或拖延的情況下支付民事罰款),這是可能的初步起訴書的前提,隨后將指定一名預審法官。預審法官可以在司法調查過程中進行調查。